財匯局公布年度調查報告及中期查察報告,截至今年3月底的18個月內,財匯局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其中67份與可跟進的指控有關,其餘10份與財匯局職能範圍以外的事項有關。當局亦處理了43宗於2019年以來進行中的調查,展開25宗新調查,並完成7宗調查。
調查部主管林穎志指,調查的案件多數涉及在財務匯報中需要管理層作出重大判斷及估計的領域。最常見的例子為公允價值計量和減值評估,這兩方面經常在業務合併、金融工具或其條款變動、涉及非金融資產的交換,以及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合約的會計處理中出現。
中期查察報告方面,查察部主管李斯指,有會計師事務所就去年查察中發現審計缺失的一些範疇作出回應,並加以改進。例如,在已完成的22個查察項目中,有55%,即12個項目,存在一項或多項與在審計中缺乏專業懷疑態度有關的缺失。但與去年81%的缺失相比,已有改善。
收入確認方面,在以此範疇為查察重點的17個項目中,有11個發現缺失,佔比為65%,高於2020年的46%。
財匯局在上月法定職能經修例擴大,主席黃天祐指,在條例生效前,財匯局會制定守則去確保由會計師公會的權利轉移能順利,以及希望會計界可有更長遠、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