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巿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在一個論壇上表示,自2013年起港交所(00388.HK)已鼓勵上市公司就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ESG)方面風險進行披露,2019年時更要求上市公司進一步擴大強制披露範圍,把氣候風險提升至高業務層次。他指,上月初港交所推出《氣候信息披露指引》,促進上市公司遵守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小組(TCFD)的建議,並按照相關建議做出披露。
黃明偉指,香港的上市公司合規程度都很高,都符合港交所要求披露的內容,他認為整份披露文件中最難的部份是搜集數據,由於文件其中一部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排放量、用電及用水量等,若有企業可提供專業儀器予上市公司,相信可以幫助上市公司撰寫報告及監察表現。
黃明偉提到,金融公司不是高污染行業,但可以透過綠色債券或綠色貸款,提供資金予其他企業,把資金引導至綠色項目,亦可達至好的ESG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