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為完善滬深港通機制,就修改《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規範內地投資者返程交易行為,對所謂「假外資」從嚴監管。中證監指,近年有部分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開通北向交易權限,但交易金額只佔北向交易約1%,但造成北向交易出現「假外資」的印象,不利於滬深港通的平穩運行和長遠發展。規定將列明香港經紀商不得再為內地投資者新開通滬深股通交易權限,以1年為過渡期,期內存量內地投資者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A股。過渡期結束後,存量投資者不得再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A股,所持A股可繼續賣出;無持股內地投資者的交易權限,由香港經紀商及時註銷。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指,關注中證監、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今日在滬深港通業務規則的修訂徵求意見稿,規定內地投資者不得參與滬深股通交易,指修訂只涉及內地個人及組織開設的滬股通和深股通交易賬戶。所有其他賬戶,包括港股通賬戶、香港市場的證券交易賬戶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