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布新指引,要求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向投資者公開更多和更具體的潛在風險。指引又要求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應對外披露發起人或多數管理層是否長駐中國,併購目標是否位於中國。

SEC金融部門指,近日事件突顯出投資中國企業或大部份業務位於中國的企業所存在的風險,因此向中國公司發信,尋求更具體和突出披露他們面臨的法律和營運風險。SEC又指,以VIE形式上市的公司應特別注意要作出清晰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