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譴責花旗環球金融亞洲,並處以罰款逾3.48億元,原因是公司於2008年至2018年間,一直容許其現貨股票業務部轄下多個交易櫃枱,向機構客戶發布被錯誤標籤的申購意向,並在執行利便交易時向該等客戶作出失實陳述。

證監會指,上述失當行為在有關櫃枱之間相當普遍,並持續超過十年,顯示花旗環球金融的監控框架,以及其第一及第二道防線整體出現嚴重的系統性失誤。至少自2014年以來,花旗環球金融曾有多次機會識別和糾正缺失,但公司直至證監會於2018年底進行現場視察期間被發現時才去改正。證監會認為,花旗環球金融沒有遵守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及相關內部監控指引中的多項規定。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指,花旗環球金融所犯缺失的嚴重程度揭露了該公司存在一種鼓吹逐利而漠視誠實這基本標準的文化,當員工面對要招攬更多生意的商業壓力時,採取了欺詐手法而不惜犧牲客戶的最佳利益和損害市場廉潔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