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宣布,委任黄莉娟為董事總經理兼首次公開招股審查聯席主管,接替將於3月底離開的胡麗芬。黄莉娟將與劉穎共同負責監督所有上市申請,有關變動將由3月15日生效。
黃莉娟擁有香港、英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律師執業資格,有25年執業律師經驗並專注於企業和資本市場,於加入香交所前,自2011年起於從凱易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