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預計,年底完成制定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新準則,致同香港料ISSB建議的準則可能會成爲各個不同法制管轄區的可持續發展匯報基準,並被納入當地的監管規定。
致同認為,ISSB所建議的其中3項準則可優先納入港交所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準則包括披露資訊以讓投資者能夠評估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風險和機遇對公司企業價值的影響,尤其是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資訊;披露涉及公司價值鏈中可持續發展風險和機遇的重要資訊;以及根據與氣候相關披露準則,對氣候風險進行情景分析。
致同認為納入後,香港可持續發展匯報準則更加貼近全球標準,從而令本港充分發揮可持續投資的潛力和提升其綠色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