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就起草《關於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規定全文17條,主要有9方面內容,包括規定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適用主體範圍、證券範圍和豁免情形;明確特定投資者持有證券計算標準及交易制度不跨品種計算;並會界定特定短線交易買賣行為;另外將確定境內機構適用標準及外資適用標準;以及完善特定短線交易制度監督管理安排。

中證監稱,主要圍繞大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