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等八大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持措施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提出25項支持民營經濟的具體措施,包括建議銀行業及金融機構,要加大首貸、信用貸款支持力度,積極開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主動做好民營企業資金接續服務,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同時抓好促發展和防風險。
要滿足民營房企金融需求 支持銀行業發金融債
同時要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等政策落實落地,保持信貸、債券等重點融資渠道穩定,合理滿足民營房地產企業金融需求。並要拓寬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來源渠道,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發放民營企業貸款。
通知提出,要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規模,鼓勵並引導機構投資人積極科學配置民營企業債券,加強對民營企業債券投資,亦要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及併購重組,以及要增加外匯便利化政策與服務供給,透過提升經常專案收支便利化水準、改善跨國投融資便利化政策、優化跨國金融外匯特色服務,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
通知明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目標與重點,要訂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相關業務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等,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財務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營企業貸款佔比。結構上,加大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綠色低碳、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等重點領域以及民營中小微型企業的支持。
通知提到,要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財政獎補和保險保障等措施,包括加強部門合作,完善信用資訊共享、融資擔保、便利票據貼現等,增強民營經濟金融承載力。此外,金融機構亦要加強宣傳解讀,主動將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產品和服務資訊推播至民營企業。
人行表示,下一步將指導金融機構抓緊落實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同時,加強統計監測和政策效果評估,確保政策惠及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