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范一飛,受賄近4億元人民幣,在湖北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范一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范一飛在1993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及人民銀行副行長等多項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超過3.8億元。

59歲的范一飛,在2015年出任人行副行長,22年11月落馬,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個月後被免職,23年6月被開除黨籍及公職,同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范一飛作出逮捕決定。去年9月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