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務部等7部門發布《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報廢舊車並購買新車的補貼額倍增,其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額由1萬元增至2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由7000元增至1.5萬元。

消費者在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車,並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能源車車型目錄》或2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會提高補貼標準。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按照9:1的原則,實行中央及地方共同承擔,並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