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引入自願機制,讓銀行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包括洗黑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透過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與其他銀行和相關執法機構以電子方式,迅速和安全地分享有關企業和個人帳戶的資料,並為銀行就披露資料提供法律保障。修訂條例將於今年內實施,具體日期另行公布。

政府表示歡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新機制不單提升香港打擊詐騙和洗黑錢活動的能力,為市民提供更好保障,亦有助維持銀行體系穩健,展現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為對應國際間共同打擊相關不法活動的努力。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新機制將進一步加強銀行偵測,和防止詐騙及其他金融罪行的能力,會繼續與警方及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積極推展相關準備工作,包括系統提升和制定具體操作指引,以期盡早實施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