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A+H」的上市模式活躍,同時早前公布的「深圳試點深化改革」的意見,亦都提出「H+A」上市模式,允許在港交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認為,打通「H+A」模式,可以推動深交所與港交所規則銜接,提升深交所國際化水平,同時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內地市場的協同效應。新政策在於服務大灣區國家戰略、深化深港聯動、優化資源配置、促進A股結構升級和應對國際競爭。
安永大中華區審計服務市場聯席主管合夥人湯哲輝表示,通過粵港澳大灣區企業「雙重上市」,可以吸引更多以香港為樞紐的國際資本,進入A股資本市場,並推動加快形成「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深圳產業金融中心」。
過去亦有從H股回歸A股的案例,例如,青島港、中金公司、中集車輛等。報道引述資深投行人士表示,港股上市公司常見架構可分為紅籌架構和H股架構兩種,其中,紅籌架構的上市主體,為境外註冊的控股公司,通過股權或協議控制境內實體;H股架構的上市主體為境內註冊的公司,直接在香港上市,需遵守中國證監會和港交所雙重監管。目前,H股架構在A股發行上市路徑已較為成熟,而紅籌企業只是在回歸上交所層面有所探索。預測A股IPO政策,仍將堅持高質量上市導向。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提到,已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在深圳主板二次上市的標準為: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或市值200億元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創業板對於紅籌企業上市的要求,主要是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在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市值預計不低於100億元;如果市值在50億以上,不足100億,最近1年營業收入要不低於5億元。
報道引述業界指,允許紅籌股回歸「深A」,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具體細則,包括市值、盈利、企業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規則銜接等。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建議,要細化標準;推動跨境協作,建立深港交易所信息共享機制,推動會計準則、信息披露銜接;試點跨境存托憑證(CDR),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鼓勵港股企業評估回歸路徑,提前規劃股權重組,強化技術轉化能力;以及在前海、河套設立「港股回歸服務中心」,探索科研數據跨境共享平台。
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15日,港股共有上市公司2635家。其中,有224家註冊地為中國境內或香港、澳門,且辦公地址為粵港澳大灣區內。從市值角度看,超過200億元人民幣的港股公司有328家,其中,騰訊控股、阿里巴巴、小米集團、美團等60家港股公司,總市值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
對於境外上市的未盈利高科技公司盡快返回A股上市,湯哲輝建議,深交所創業板可以考慮通過簡化審核流程和給予包容性兩方面,進一步吸納港股優質高科技公司。比如參考「A股到H股」上市的企業,對滿足一定要求的企業,給予綠色通道,縮短審核周期;此外,兩地市場的信息披露存在差異,可考慮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審慎評估減少A股IPO額外程序,加快上市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