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向部分符合條件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發放投資額度合計30.8億美元,旨在進一步支持QDII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投資業務,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序滿足境內居民合理對外投資需求。

QDII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金融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從境內匯出本外幣資金,投資境外金融市場。國家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近期外匯市場形勢平穩向好的條件下,適時發放一定額度,可有序滿足市場參與主體合理投資需求,有利於QDII制度健康運行發展。強調國家外匯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綜合考慮QDII機構管理資產規模、內控合規等因素,秉承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有序發放QDII額度,不斷完善發放機制和規則,持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QDII業務的國際化、市場化、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