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發表《關於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主要目標是到2030年,現代化城市建設取得重要進展,人居品質明顯提升,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現代化城市基本建成。
意見提出要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打造世界級城市羣。加強城市羣內產業鏈協作,優化產業分工和空間聯繫。發展壯大現代化都市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同城化發展。
意見又提出培育壯大城市發展新動能,包括提升城市對外開放合作水平,營造國際化城市生活空間。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支持有條件的城市承擔重大外事外交活動,吸引有影響力的國際組織落戶。
意見強調,要加強城市社會治理,健全社會安全穩定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風險動態監測預警能力。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嚴密防範個人極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