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營運和管理啟德郵輪碼頭的租約公開招標,並調整租約條款。
為加強監察碼頭營運商的表現,下一份租約會引入4個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每年郵輪停泊次數、非郵輪活動次數、訪客人數、 附屬商業區的租用率。營運商表現未能達到指標,而須向政府作出補償的條款,將於租約第3年起生效。政府又在下一份租約,要求營運商除了負責處理郵輪事務外,亦要負責管理碼頭的公共空間,包括位於2樓的平台花園及天台的啟德郵輪碼頭公園。另外,投標者必須由截標日起計的過往10年內,擁有至少連續3年營運郵輪碼頭的經驗,而且曾接待總噸位16萬噸或以上的郵輪。
今次招標採用「雙信封」安排,在評審標書時,非價格建議和價格建議的比重,分別為70%和30%。非價格建議除了關鍵績效指標外,也包括有關碼頭營運和管理的執行計劃。
政府與現時碼頭營運商簽訂的租約,將於2028年5月底屆滿,新租約明年5月22日截標。中標的營運商將負責營運和管理啟德郵輪碼頭,為期10年;若表現理想,政府可考慮續約5年。
江玉歡:招租條款未有提供足夠靈活度 憂礙入標意欲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接受本台訪問表示,招租條款未有提供足夠靈活度,加上啟德郵輪碼頭受地點、設計及交通等先天條件所限,要滿足非郵輪活動或商業區租用率等指標有難度,擔心會窒礙相關公司入標意欲。
她形容,郵輪碼頭的商業地方及天台花園是「豬頭骨」,指現時郵輪碼頭商業面積佔六分之一,但郵輪乘客上落船,未必會逗留在碼頭使用商業地方,加上碼頭內商鋪位置不利做生意,認為條款設下太多限制,建議為入標公司提供更多靈活度,讓他們為碼頭重新設計或佈局,希望當局在為入標公司舉行的簡介會,可以就有關方面交代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