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第二階段已於12月1日開始,參與銀行名單由24家擴大至40家,分配給參與銀行的總額度由前階段的500億元人民幣,增加至1000億元人民幣。
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由第二階段起,進一步擴大所涵蓋的合資格人民幣資金用途範圍至人民幣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定期貸款。金管局指,銀行業界對優化安排反應正面。40家參與銀行可在獲分配的額度內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幣資金,為本地及海外的企業客戶提供用於實體經濟的人民幣融資服務。
金管局指,分配給40家參與銀行的具體額度,是基於各銀行現有的人民幣融資業務規模、預期業務需求,以及集團內海外銀行機構的地域覆蓋度。在決定額度分配時,對於曾參與此前的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及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第一階段的24家銀行,其過往的額度用量亦被考慮在內。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在人民銀行的支持下,金管局將不時審視新安排的落實情況,按實際運作和市場需求,適時考慮引入更加多的參與銀行,支持實體經濟更廣泛使用人民幣,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