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建設商會更新指引,放寬以公開招標形式出售新盤單位的實用面積限制,由不少於753平方呎放寬至538平方呎,項目在入伙後最少要售出整個樓盤兩成單位後,才能以招標形式賣樓,較早前兩成半的要求有所下降。而招標出售的必須要是兩房或以上的戶型,一房或開放式單位就仍然受限。
以招標形式賣樓,是指發展商不設固定價單,以公開競價方式出售住宅單位,買家用保密形式提交報價,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決定是否中標。新指引已於去年12月起生效,地建會表示,是為了進一步優化市場運作環境,和滿足買家需求而調整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