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市場監管總局上周五約談多間平台企業,包括阿里巴巴(09988.HK)、百度集團(09888.HK)、騰訊控股(00700.HK)、京東(09618.HK)、美團(03690.HK)及抖音等7間企業,提醒要嚴格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主動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平台促銷推廣行為,杜絕各種形式的內捲式競爭,共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

當局同時發布《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合規指引》,要求平台經營者遵循針對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續性4大原則,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實現規則公平、算法向善、競爭合規﹔切實承擔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平台規則等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

《指引》規定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4類壟斷風險,列舉8個風險示例,包括平台間算法共謀、組織幫助平台內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平台不公平高價、平台低於成本銷售、封禁屏蔽、“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平台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