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洛杉磯一個陪審團裁定,科技企業Meta和Google的社交平台設計令人成癮,損害使用者心理健康,兩間公司須向原告賠償合共600萬美元,為多宗同類案件立下先例。
案件原告是一名20歲女子,她指控Meta和Google的社交媒體設計引人注目,例如「無限滾動」功能令用戶不斷瀏覽新帖文,令她上癮並出現心理健康問題。陪審團認為,Meta和Google在設計應用程式時有疏忽,未能就危險問題發出警告,裁定Meta須向原告賠償420萬美元,Google須賠償180萬美元。兩間公司都不認同裁決,計劃提出上訴。
另外兩間社交媒體公司Snap和TikTok亦是案中被告,在開審前已與原告達成和解,但未有公開和解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