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通知,指要綜合運用各類反不正當競爭措施,著力防治平台經濟、光伏、鋰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內卷式」競爭,精準辨識和依法查處平台企業無正當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經營評價、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費用、拖欠賬期、中止交易等手段,或者在補貼、優惠、折扣、促銷等活動中,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當局會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接受舉報投訴,做好糾紛處置,保存有關記錄並報告執法機構,防止有人借審核管理,不當干預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權,亦要防治大型企業等經營者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要求相關企業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企業依照法律規定處理。同時探索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律規則的域外適用,堅決打擊在境外實施的虛假宣傳、網絡不正當競爭、商業詆毀、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