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調整現行境外貸款政策,提高境外貸款餘額上限,優化間接方式貸款管理要求,更好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作用。
根據通知,境內外商獨資銀行、境內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境內分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0.5上調至1.5,進出口銀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3上調至3.5,境外貸款餘額上限從20億元上調至100億元。
人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近年來,隨著境外貸款業務發展,部分銀行境外貸款餘額逐漸接近上限,新舉措將更好支持外資銀行、進出口銀行發揮業務優勢,滿足境外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此外,兩部門還優化間接方式貸款管理要求。境內銀行通過向境外銀行融出資金等方式間接向境外企業發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幣貸款,可由境外銀行依據所在國家或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