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發表研究報告,就本港氫能發展提出九項建議,涵蓋應用、服務、供應及治理四個方向,以協助達致2050年碳中和目標,並構建本地氫能產業生態。
在應用層面,報告建議於重型車輛集中區域興建加氫站,並以延長地契年期及提高中標機率等政策誘因,鼓勵新區建設加氫設施。報告又建議擴大「新能源運輸基金」資助範圍至氫能車輛維修及營運成本,並將氫燃料補貼年期由兩年延長至四至五年,補貼上限由60萬元提升至120萬元。
服務方面,報告建議建立「氫氣純度檢測中心」與「氫能設備測試中心」,培育本地檢測能力。供應方面,建議分階段擴大氫能供應網絡,並研究透過現有煤氣管網「抽氫」。
治理方面,報告建議成立由政務司司長或副司長領導的「能源督導委員會」,制定短中長期能源規劃,督導新能源項目商業化,並對接國家「十五五」能源規劃及「雙碳」目標;同時於環境及生態局轄下常設「能源辦公室」作為執行核心。
環境及生態局氣候變化專員李學賢表示,政府正擬備與國際接軌的綠氫認證系統,並與金管局合作推動與《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對接。團結香港基金總裁李正儀則指,香港應在國家氫能戰略中確立獨特定位,發揮國際融資、標準制定及高密度城市應用示範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