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網絡測評活動規範》,要求網上涉及產品功能和性能等測試,應該委托法定機構按照標準和技術規範測試;檢驗食品的測試方亦應具備相應資格,不得使用非標準方法,或測評沒有國家標準檢驗方法的項目;同時說明是否單憑主觀感受評價產品,並要求平台加強內容管理,及時處置投訴。
當局又禁止採取不同標準和方法,對同類產品展開橫向或縱向比較,亦不得對檢測機構開出的報告斷章取義,或透過貶損其他產品抬高測評樣本聲譽;如果涉及推銷商品或服務,並附加購物鏈結,應當清楚標明為「廣告」。
當局強調,新規範是要推動網絡測評活動健康發展,改善營商環境,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公平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