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政府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動議的決議案,批准政府在已撥出足夠資金,履行財務義務及財務法律責任後,將債券基金的盈餘撥入政府一般收入,以求更好運用財政資源。現時債券基金約有377億元累計盈餘。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自政府債券計劃成立以來,已發行總值5574億港元的機構及零售債券,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的發展,但由於政府債券計劃已逐漸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的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取代,政府從2024年9月起已沒有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任何新的債券。他指,由於政府會就未來需償還的政府債券本金,及需支付的利息在債券基金內作全額撥備,決議案不會對債券持有人的權益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