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更新指引,優化黃金ETF核准機制,由以往個別核准轉為按類別核准,即日生效,以便利更多黃金ETF加入市場,成為強積金基金可投資的選項。
積金局表示,持續審視及擴闊強積金基金可投資的資產類別,讓強積金業界有更多元化的投資工具,加強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分散投資風險和提升回報潛力。
在現行強積金法例框架下,已有兩個經積金局個別核准的黃金 ETF成為強積金基金的准許投資項目。
經優化後,一個黃金ETF只須符合積金局訂明的準則,包括須為證監會認可及於港交所上市、屬於實體黃金ETF,而沒有被歸類為衍生產品基金,就可成為強積金基金的准許投資項目,無須積金局作個別核准。而強積金基金投資於黃金ETF不可超過基金淨資產值10%的上限將維持。
積金局亦歡迎政府擬於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強積金法例的條例草案,包括建議放寬強積金基金可同時投資於積金局核准的基金組件及個別准許投資項目,例如黃金ETF。如得以落實,將有助提升基金投資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