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財新網報道,內地稅務當局向內地居民持有的境外保單收益,徵收20%個人所得稅,涉及香港保單的分紅及預繳保費利息等收益。報道指,北京及杭州已有初步執法個案,但目前措施未普遍推行,具體適用範圍有待官方說明。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沛良指,徵稅安排並非新鮮事,源頭可追溯至2018年推行的共同申報準則(CRS),機制允許稅務機構間交換境外投資信息,旨在打擊逃稅及避稅行為。近期由於內地部分區域開始實際執行相關規則,才引發市場廣泛關注。他強調,這項稅務政策並非專門針對保險產品,而是覆蓋所有境外投資收益,包括保險分紅及利息收入。依據現行準則,此類收益均屬海外收入範疇,具備徵稅基礎。對於過去一段時間為何未有大規模執行,以及當前是否僅限個別地區試點,他指,由於官方尚未發布中央層級的正式文件,市場仍處於觀望階段。

就香港保險市場而言,陳沛良指,內地居民來港投保的需求多元,除分紅儲蓄類產品外,高端醫療保險同樣備受青睞,近年更有不少客戶為子女海外升學配置外幣保單。稅務新規主要影響帶有投資收益的保單,其他險種的需求基本不受波及。初期難免產生心理層面的擾動,但一旦制度走向常態化,反而有助於釐清過往模糊地帶,使市場預期更加明確,長遠未必是負面因素。

至於會否影響香港保險產品的競爭力,陳沛良指,即使對投資成份保險徵稅20%的稅款,香港保單的預期回報率仍顯著優於內地。目前香港儲蓄型保險的收益水平約在6%至6.5%之間,而內地同類產品僅約3%,即使扣除稅付,香港保單仍有接近兩個百分點的凈收益優勢,因此香港保險產品對內地客戶的吸引力並未根本削弱,只是投資者的實際凈回報有所收窄,銷售人員可分享的收益空間亦相應減少,但整體市場格局尚無劇烈轉變的跡象。

陳沛良指,CRS制度的深化落實,配合資金跨境管理的透明化,未來或可催生更規範的閉環式資金渠道,即資金出境投保,到期後有序回流。這樣的清晰框架,反而可能讓內地監管層對香港保險產品的開放更具信心,從而為業界帶來正面效應。他認為,加強資金安全及流向管理已是全球趨勢,CRS亦非僅涉及內地與香港的雙邊問題,而是國際通行的執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