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協助中小企業收回賬款,推出4方面10條措施,整治大企業拖欠賬款情況。工信部副部長柯吉欣在發布會指,部分大型企業在對同行「卷價格」的同時,對中小企業「卷賬期」,利用市場競爭優勢地位「搞貓膩、玩花樣」,拉長賬期,擠佔中小企業現金流,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柯吉欣介紹,通知要求按不同行業,明確合理賬期,制定結算支付管理規定,明確賬期起算節點、支付方式及流程、檢驗驗收標準及期限、最長付款期限等;推動龍頭企業率先踐行「60日付現承諾」,自交付之日起60日內,以現金或銀行轉賬付款。監管方面,將對故意拉長賬期的大企業開展聯合約談整治,完善上市公司賬款披露要求,並將電子憑證最長付款期限壓減至6個月。

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曹媛媛表示,從公開財務數據看,部分大企業應付賬款規模龐大,但現金類資產非常充裕,「有能力及時付款,但卻沒有付款」,變相向中小企業轉嫁融資成本。她透露,截至2026年6月末,普惠小微貸款餘額達38.5萬億元,2020年以來年均增速近20%;下一步對壓降賬款及賬期明顯的企業,將在債券發行等方面給予融資便利。

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司長周衛軍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增設的第十五條,對大企業濫用優勢地位拖欠賬款作出明確規定,意義重大;當局已部署2026年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並會同工信部、人民銀行約談部分賬款規模大、賬期長的企業,到龍頭汽車企業調研敦促整改,查實濫用優勢地位行為將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