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栽定,洛杉磯一間華文報館,需要向二百名員工,支付近五百二十萬美元補償,員工表示,他們被逼每日工作十二小時,但無獲得超時補薪,亦無午膳時間.員工的代表律師表示,判決警惕僱主,不能隨便剝削及利用不能說英語的新移民員工的權利. 報館的律師指,大部份員工都在家中工作,只會間中返回報館參加培訓課程,因此不受僱員法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