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嫁到芬蘭的婦人,殺死三名子女,被芬蘭法院判處終身監禁。這名四十一歲姓傅的女子,一年前在家中,勒死兩名八歲孖女及一歲的幼子後,企圖自殺,她辯稱因與分居的芬蘭丈夫爭奪子女撫養權,感到絕望而犯案。法院裁定她行兇時神智正常。

控方亦指,罪行相當嚴重,受害人都是小童,無能力保護自己,要求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在芬蘭,被判終身監禁的犯人,最少要服刑十一年,其後有機會獲總統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