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杉磯,一個流浪漢因為在零二年同前年,兩次縱火造成大型山火,被判監四年及賠償一億零一百萬美元。 這名五十歲男人,被裁定在郊野公園縱火罪名成立而要判刑。在前年的大型山火,焚燒超過一個月,最少十八人受傷,十一幢建築物被焚毀。救火號達七千八百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