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海道一個法庭裁定,一名農業合作社員工,因為工作過勞自殺死亡,公司要向家屬賠償一億日元,折合一百一十二萬美元。

報道說,從04年開始,這名員工的工作量便不斷加大。一年後,這名年僅三十三歲的員工因不堪工作壓力而自殺。法庭指公司沒有履行保障工作安全的義務。在日本,每年有數以千計的員工因工作時間過長而死亡。07年,有二千多名日本人因工作原因自殺,一萬名員工在工作時心臟病發或中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