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殺人案華裔兇徒毋須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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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09-03-06 00:52 最後更新時間 2009-03-06 00:58
加拿大去年的長途巴士殺人案,主審法官裁定,由於華裔疑兇李偉光患有精神病,毋須就案件負上刑責。法官指,李偉光行為怪誕及兇殘,但有強烈顯示他是精神失常,並無意識到自己犯錯,並相信自己只是自衛。今次決定,意味李偉光需送入精神病院治療,而並非判處監禁。死者家人不滿法官的決定。
案發在去年七月底,被告在巴士上,殺死一名22歲白人男子後,割下死者頭顱及分屍,部份器官相信被他食了。他在前日開庭時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