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卡羅來納州一間殯儀館的員工,擅自將一名高兩米的死者雙腳鋸走,令死者可以放入棺木,當局吊銷殯儀館的牌照,並轉交刑事案件調查機關跟進,如果被裁定毀壞或褻瀆遺體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 死者零四年死於皮膚癌,終年六十歲。當局指,殯儀館的職員,從來無知會死者家人,遺體可能不能放入普通棺材,而一名無持牌的員工,用電鋸鋸走死者的雙腳後,將殘肢放回棺材,死者的遺孀在遺體被火化後,聽到傳言,其後才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