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兩名男子,因為折磨及謀殺兩名法國研究生,被英國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分別重判入獄四十年及三十五年。 兩名被告分別廿三及三十三歲,去年六月爆竊兩名死者的住所,綁起兩人,再用刀殺死對方,檢屍顯示死者身上共有二百四十四處刀傷;被告再掠走手機、遊戲機、銀行卡,從櫃員機提走三百六十鎊。主審法官指,案件的兇殘程度是他審案以來從未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