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市議會推出獎賞計劃,鼓勵市民互相舉報亂拋垃圾、塗鴉、任由狗隻便溺等輕微罪行,並拍照做證。不過,影子內閣及關注團體都反對,認為是浪費納稅人金錢,將市民變成前東德秘密警察一樣。 在計劃下,如果違法的人被法庭發出傳票,告發者就可以獲得一百英鎊獎金;如果犯案的人被判最高刑罰,舉報的人,更加可以得到最多五百英鎊獎金,即大約六千港元。英國其他地方,亦有類似措施,例如倫敦西部就有過百名八至十歲的小督察,估計其他地方,共有四千多名平民監察員,部份更有如占士邦,有編號識別,方便舉報時毋須用真名,不用擔心秋後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