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人在澳洲墨爾本街頭,被七名年輕人毆打致死,其中一名認罪兇徒,被判監禁十五年。法官指被告為了貪玩而殺人,動機荒唐,令整個國家蒙羞,又指任何種族、性別及宗教信仰的人,都有權在街道上安全行走。 事發在去年一月,被告因為想購買新手提電話,與同伴打賭,表示要打劫印度人,但當他們看見四十一歲的事主獨自一人路過時,決定改變目標,毆打事主,被告更大力踢向事主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