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科學家首次發現,患癌的孕婦,可以將癌細胞傳給胎兒。一名廿八歲母親,在誕下女兒後一個月,因末期血癌死亡,女兒在十一個月大時,亦證實患上淋巴癌。基因測試發現女嬰的癌細胞來自母親。 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名譽臨床副教授盧永傑指,類似個案相當罕見。過往曾有孕婦患上乳癌,懷孕初期會建議墮胎,以便盡快接受癌症治療,懷孕後期,就建議安排嬰兒早產。如果癌細胞有可能傳給胎兒,亦難以用一般癌症檢查確認,要考慮是否讓嬰兒更早出生。他建議最好每年做身體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