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出書,批評零三年辦維港巨星匯時,政府以一億元贊助美商會主辦,是錯誤決定。盧維思又說,因擔心有人以巨星匯風波,打擊時任政務司長的好友曾蔭權,當時曾提醒曾蔭權,不要介入事件。而出事後,當時由五名司局長,包括當時任工商及科技局長的政務司長唐英年,財政司長梁錦松,經濟局長葉澍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民政事務長何志平組成的小組,無一個司局級官員就錯誤承擔責任,只將錯誤推給擔任統籌小組秘書的他,而當時的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無要求問責官員就事件負責,只要他接受紀律聆訊,是不公平。 盧維思強調,出書只想講出所知的事,無意攻擊任何人,認為公眾自有定論。他又說,五月開始與公務員事務局接觸,到書籍印好後,才收到政府信件通知,自資出書亦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