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監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宣判後,劉曉波同太太劉霞短暫見面,劉霞說,支持丈夫上訴,勉勵他在獄中安心生活,要堅持下去;又引述劉曉波指,希望自己成為中國最後一個因言獲罪的人。劉曉波弟弟說,哥哥是打壓言論自由的受害者。判決書指,劉曉波零五年起,在多個網站發表六篇文章,誹謗及煽動他人推翻中國政權,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又指他犯罪時間長,行為超出言論自由範疇。 有法律學者、時事評論員與民運人士都認為,劉曉波案證據不足,是純粹以言入罪,反映內地法制倒退。德國總理默克爾對劉曉波被判監,感到詑異及遺憾,指中國雖然在多個領域取得重大進步,但仍然大大限制言論及新聞自由。美國駐華大使館批評判決有違人權,要求北京立即釋放劉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