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前策劃在多倫多發動連環炸彈襲擊的二十四歲主犯亞馬拉,在加拿大法院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判案時說,襲擊一旦成事,將會成為加拿大史上最可怖的罪行,造成嚴重人命傷亡,被告犯下恐怖活動罪行,加上是主謀,必須重判。 阿馬拉去年十月在庭上承認,組成一個名為"多倫多十八"的組織,計劃用遙控裝置,引爆炸葯,炸毀多倫多股票交易所,情報組織大樓及一座軍事基地,警方是根據公共圖書館電腦紀錄,在零六年拘捕阿馬拉及另外十七名同黨,發現他們計劃購買三噸硝酸胺,製成炸藥,份量是九五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城恐怖襲擊的三倍,當年襲擊造成一百六十八人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