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父親涉嫌殺害三名兒子,被當地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法官指,被告必須服刑三十三年,才可申請假釋。 被告法夸爾森,零五年父親節駕駛汽車,前往墨爾本探訪前妻,期間汽車衝下蓄水池,導致車上三名分別兩歲、七歲及十歲的兒子溺斃,他自己就游出車廂逃生。檢察官指,被告殺害兒子是要向前妻報復,但被告辯稱,因為咳嗽引發癲癇,不省人事導致汽車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