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裁定執政民主黨涉嫌收取非法政治獻金,罪名不成立,總理阿披實可以繼續執政。法院接納民主黨辯護的理由,指選舉委員會未有跟從適合的司法程序。法院過往多次作出不利反對派的裁決,今次的裁決預料會引來廣泛批評,指法院持雙重標準。 民主黨被指在零五年,向一間上市公司,收取總額二億五千多萬泰銖,即八百多萬美元的捐款,超過政黨每年接受單一捐款總額,不可以超過一千萬泰銖的規定,而受到起訴。民主黨又涉嫌濫用二千九百萬泰銖的政黨發展基金,違反憲法規定。若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包括阿披實在內的四十名民主黨執委,將被禁止從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