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部分核反應堆的生產商東芝,建議十年半內,將一至四號機組報廢。生產商設想核事故發生半年後,反應堆進入穩定冷卻狀態,期間要清除瓦礫,之後五年,要取出反應堆燃料棒及乏燃料,存放在密封的容器運走,但其後如何處理,就由日本政府自行決定,最後五年就拆除核電站所有機械及設備,並改良土壤。 核電站其他反應堆的另外兩間生產商日立及通用電氣,亦正研究報廢反應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