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千名“佔領倫敦”示威者,原定從駐守了三個星期的聖保羅大教堂,前往倫敦特拉法加廣場,繼續抗議企業貪婪,但被警方阻止,當中二百人隨即轉往國會附近,亦被阻止,雙方一度推撞。當局拘捕十一人,其中一人涉嫌刑事犯罪。警方指示威未經事先批準,但示威者反指警方做法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