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通報日本政府,將放寬部份自福島核事故後,對日本食品實施的進口限制。共同社報道,中方將准許進口加工食品、日本酒及調味料等食品,並必須具有中日統一格式的原產地證明,但會繼續禁止宮城及福島等十個都縣的水果、乳製品及新鮮食品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