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會通過法案,破天荒容許民眾舉行和平示威,被視為新政府上台後,其中一項重要改革。根據法例,民眾要提前五天,向當局申請示威,並提供行動的細節,包括使用的標語及擴音器。他們不能夠在工廠、醫院及政府辦公室示威。若果無得到當局批准,就發起示威,會被罰監禁一年。分析認為,緬甸這項改革,是希望逐步化解國際孤立。另一方面,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所屬的全國民主聯盟,昨日向當局申請,重新登記為政黨,為參加稍後的國會補選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