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駁回蘋果訴訟裁定iPad商標權歸唯冠科技所有
國際, 本地
發佈時間 2011-12-07 04:0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12-07 04:00
美國蘋果公司,指深圳唯冠科技公司註冊了iPad商標,是侵犯版權,早前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昨日被法院駁回,法院指,唯冠科技早於二千年已合法註冊有關商標。唯冠科技在台北的公司,二千年已在多個國家及地區分別註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公司仍未推出平板電腦iPad。到零九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台北公司將iPad的全球商標,以三萬五千英鎊轉讓給蘋果,但不包括在內地的商標權;蘋果及後入稟深圳法院,要求將iPad商標判歸蘋果所有,並向唯冠索償四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