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九位法官,以五對四票裁定,醫療保險改革法例中,要求幾乎所有美國人都要購買醫保的「強制醫保」條款,並無違憲,合乎憲法給予國會的稅收權力,條款可以保留。不過高院亦為華府,要求各州將醫保計劃擴大至窮人,設下限制,指聯邦政府不能威脅,扣起不參與計劃州份的現有醫保撥款。總統奧巴馬形容,高院的裁決是美國人的勝利,承諾會落實並完善法例。反對醫改的共和黨指,奧巴馬政府以接管醫保破壞預算,挽救國家的唯一方法,是在十一月選出新的總統。共和黨的眾議院議長博納誓言,會尋求廢除整條具傷害性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