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納達獲勝訴停止向台灣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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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29 07: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29 07:44
加勒比海國家格林納達在一宗與台灣的債務官司中,獲美國法官判勝訴,代表台灣方面的律師計劃上訴。格林納達原本與台灣建交,直到九五年轉而承認北京,台灣隨後入稟美國紐約地方法院,追討借給格林納達的三千萬美元,並根據法院判決,在過去九個月,以格林納達航空公司及郵輪公司的收入作為還款。但美國法官其後認為,格林納達是發展中國家,需要有關款項用作公共服務,裁定毋須執行早前的裁決。格林納達官員說,對法官的決定感到鬆一口氣。